“对了,古公子。本次寿州之行当何打算?”两人正暗自斗得不亦乐乎,突然却是神情一变,是清清的声音又出现了。
“啊?那个,这次的打算啊?这个,这个,当然是先去看看八公山啊!然后私访这里的百姓,收集资料并纪录下来就行了。”古风听到清清的声音立刻抬起头回答道,不敢有丝毫怠慢。
“八公山?来了这里是该去看看八公山。”
“那就说定了,明天去八公山。”最后古风定言,直接略过了李剑苍和李安安。他相信李剑苍,而安安他就直接不管了。
一夜无话,大家很早就睡了,唯有古风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思念着相隔千年的那个人儿。
第二天,清晨。鸡刚报晓,天却已是大亮,寿州的百姓早早就起来忙碌,而古风一行人也终于起来。
寿州的早上是热烈的,即便寒冷如斯,但仍不减百姓的热情。
近冬的寒风刷刷地刮着,刮走了森林的生机,刮走了早起者的困意,刮来了刺骨的冰凉。古风与李氏三人穿着裘皮大衣,踩着深毛的长筒皮靴走在八公山道上。刚上山,山上泥土的气息便混着清爽的凉意扑面而来。
八公山因汉朝八公而有名且闻名。汉朝淮南王酷爱炼丹,当时他炼丹术成之时,传承数千年的豆腐也随之诞生。传闻,他府中有八位极擅炼丹之人,合称八公。当初,他与八公于此山炼丹,丹成后众人服丹飞升,而剩余丹药被四处鸡犬吞食之后同样得道飞升。故此,有了‘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成语。
这时的八公山是极冷的,所以他们一路上都不说话,只是不停地四处张望着。
看着这山,众人心中不可抑制的升起一股荒凉与厚重。良久,古风忍不住高歌道:
寿春古名城,文史渊源深,淮河之要津,历朝乃重镇,雄关屏障域,兵家竞必争,山水显灵秀,物阜人杰伦。春秋蔡领地,蔡侯筑邑城。战国归属楚,商都渐兴盛。令尹孙叔敖,爱民施仁政,治水效大禹,芍陂天下闻。黄歇春申君,深受黎民尊,恩泽普邦下,死于门里人,楚君考烈王,御敌图强盛,举国南迁徙,定都选寿春。……唱得高低婉转、荡气回肠,让他们不知不觉间陶醉其中。
一曲唱罢,似余音绕梁不绝于耳,久久不能自拔。沉迷于这意境之中,仿佛眼前出现了历代兵家决战寿春,血染八公的场景;又仿佛看到了孙叔敖随大禹治水时鞠躬尽瘁,万民信服的情景;亦或是淮南王刘安与众人服仙丹白日飞升的壮观景象。
山上寒风呼呼的刮着,吹得众人发带飞扬,吹得众人脸上好似搽了一层厚厚的粉。天上的太阳站在极高处俯瞰众生,无情的眼眸中尽显苍白。
良久,古风与李氏三人从余韵中先后醒来。正无语间,只听得李清清激昂道“好!”声音清脆响亮,惹得其他人纷纷投以不解的目光。只见她道“公子当真好诗,原本以为公子只是一个沽名钓誉的无耻之徒,今日方知目浅啊!”说着,她认真向古风行了一礼。
“是啊!色狼,没想到你肚子里还有点墨水啊”李安安也投以一个不好意思的笑容,故作爽快道。
“不过……我观公子此诗似乎意犹未尽,请问后面是不是还有?”李剑苍待她们说完后向古风疑惑道。
“是啊!我们姐妹也有这个感觉!”
“这个……因为我想到以后这里还会有些什么故事呢?只要历史的车轮没有停止滚动,这就没有终止啊!”古风听了,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难道说自己是未来的人?只能怔在那里久久无语。视线眺望着远方杂草。这八公山经过了战血军魂的浇灌,饱受了岁月风霜的洗礼,承受了历史年轮的碾压,变得如此苍凉,却还有着如此魅力。他不禁说道,算是回答了他们的问题。
“喂!色狼,你这算什么回答?”古风的回答明显不能解除他们的疑惑,李安安最是急躁,直接就骄横道。
“妹妹,别说了。公子此话言之有理只要历史的车轮还在滚动,历史就不会停。”李清清秀眉微微一皱复又一松,然后缓缓道。说完便一提步向前走去了。其他人只得赶紧跟着。
寿春城,郡王府,清正园。园内几座假山随意点缀,却似暗藏规律,沿着假山栽的傲竹在这天气挺立依旧。那名叫知礼的侍从带着几人正清理着傲竹根角的残叶,远处,一名同样装扮的侍从焦急赶来的同时叫道“知礼哥,知礼哥!”。知礼听闻不由看向他,道“知书,何事如此惊慌?”“是这样的,之前你让注意的那人正在八公山,我们……”“哼!这事以后不要再关注了,反正没用。”“哦!”
知书听到知礼哥如此怨气之言,只得低声应了一声。心里不禁想到莫非是又在公子那里受了气?也只有公子才能让知礼哥如此失态。
“你还站在这里干什么?还不快去做事?”突然,知礼转身看到他居然还站在旁边低着头不知想些什么,心里不由升起一股无名之火,向他吼道。眉宇间的不耐毫不掩饰。
“是!”
八公山,已是正午,山上的霜冻已然解除,那层苍白的外衣剥开后便显露出了里面本来的颜色,只有零星几点绿的荒凉。刘安墓,几颗杂草倔强的立着,残破的石碑上被风雨侵蚀的铭文已不足辨认,只能感受到一股厚重的历史感。
“才高八斗惊天地,奈何权色动人心。唉!可惜了刘安有经天纬地之才啊!”站在坟前,想起刘安的生平,古风不由惆怅道。刘安可谓是不世出的人才,还发明了豆腐,写出了《淮南子》,可惜却死于壮年,还不得厚葬。
“是啊!真是可惜了。”听到古风的感慨,李清清亦是附和道。接着却是话锋一转,提议道“好了,我们还是走吧!”
寿春城街道上,周围叫卖声不断,即便是如此天气,来往行人依旧是络绎不绝。行脚小贩,江湖卖艺人,富家公子,挑担农夫,熙熙攘攘,一派热闹景象。
“今天的八公山之行如何?你们可有感想?”漫无目的的走在街道上,左右看看,古风突然开口道。
“今天之行可谓感悟良多,一时半会儿也说不完,只能说帝王之家当真残酷。”
“没错,没错,我也是这样觉得。”
“你?也会有所感悟?”听了李安安之言,古风满脸的不屑,眼中投射出鄙视的目光。
“你!古风,你……”李安安听到古风竟然如此贬低自己,顿时大怒,似打了鸡血针一般对着古风不停地怒骂,颇有一股泼妇骂街的风范,一时间李氏另外二人皆是傻眼。而古风也是被这突然的变化吓了个措手不及,呆立了几息后方才反应过来,对于她的骂街直接选择了无视,自顾自地四处瞧着。
突然,古风的视线定格在前方首饰摊的某物上,只见他凝视了几息后突然大踏步走了过去。他这一突然的举动顿时吸引了他人的注意,就连李安安的骂街也不知不觉间停了。“喂!色狼,你怎么啦?”脚步不由得紧跟了过去。
“咦!客官好眼力,这支珍珠碧玉步摇上的珍珠可是从桑海养珠人手里弄来的千年珍珠。而这玉可是和田碧玉,你摸摸,是不是有一种很油的质感?这可是上等和田碧玉啊!要不,客官买一只?只要五十两。”摊主看到古风一眼就相中了眼前的这支珍珠碧玉步摇,顿时大喜,急忙推荐道。这是这里最贵的一样东西了,如果卖出去他就可以回去取一个小媳妇了。
“嗯!这支步摇真是怎么看怎么觉得配我,我要了。”李安安也如古风一般被这支步摇吸引了,断然开口道。说着已是一手取钱袋一手伸向步摇。然而却是突然从后面出现了一只手抢先一步将这支步摇拿走了,同时摊子上多了一锭金子。李安安看到即将到手的东西突然没了,顿时变色,她转头一看,是古风。
“喂!你给我,给我,你一个大男人,抢女人东西你不觉得羞愧吗?还是首饰,你一个男的还戴这种东西当真是变态。……”李安安紧紧跟着古风,企图将这支步摇要过来,可惜一切只是徒劳而已。
古风此时仿佛一具失了魂的行尸走肉,空洞的双眼中不见一点灵光,只有似缅怀,似感伤,似幸福,似遗憾的复杂。这支步摇让他忍不住又想起了安知雅。记得当初他们才十四岁,带着自己攒下的所有积蓄,有压岁钱,平时节省的钱,第一次跑了出去。跑到了翡翠闻名的腾冲,两人第一次远离父母独立在外面游玩,几乎走遍了腾冲所有好玩的地方。最后,他在翡翠市场看到了一支步摇,买了下来,亲手为她戴上。那是他第一次为她买首饰,也是第一次清楚的看见她羞涩的浅笑,带着一丝喜悦,还有一丝幸福,微红的脸蛋上可以看见里面晶莹的血管。后来那支步摇她便一直保留着,视如珍宝,就连自己都不能碰。
想必自己也是在那次看清自己心里的感情吧!虽然一直没说,但是其实自己确实是在那时确定爱她的啊!可惜一直没说出来,也不知道以后有没有机会,应该是有的吧!一定要有。
古风想着,心飘离了很远,似乎飘到了当初他们一起玩耍的日子,多么开心,惹人羡慕;又似乎飘到了他们分离的时候,肝肠寸断,天塌地陷;甚至飘到了分离之后安知雅的身边,虽不能言,但却能静静地看着她。哪怕就这样看着,于古风而言也是满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