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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黄秋丛语(一)(1 / 1)

刘云告诉我,他和冷临窗都认为我的性格有些古怪。百度搜索(飨)$(cun)$(小)$(说)$(網)XiangcunXiaoshuo.com这真让我惊奇,还有人说我性格古怪。我一直认为自己的性格恰到好处,能和各种性格的人相处,且很融洽,这实际上是性格好,我还觉得他们的性格古怪呢!是不是所有的人都认为自己的性格好,做事正确,合乎人性的行为准则,别的人都有瑕疵呢?

性格的形成同遗传、家教、经历有关吗?一定有关。那为什么一个家庭出来的孩子性格不一样呢?一定还有别的原因。比如孕育你的时候,你的父母(主要是母亲)当时的心情是否平和、健康,有没有受到过惊吓,刺激。还有吃的东西是否恰当,是否益于婴儿发育等等。

我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就是班里的天然领袖。那时候,天然领袖就是要能打仗(我的家乡管打架叫打仗),是班里的第一单打。每天上学、放学,我身边都跟着一堆男同学,沿途发现有来路不明,又现有不愤表情的同龄人,就上去打他一顿。打人有时候就是游戏,在伤害别人的行为中,享受居于人上的快感。不过这种事不是常有,住在我家附近的人都认识我,知道这黄家老二不是东西,他们都离我远远的。如果,他们正在玩什么游戏,看我走过来,就停下来,站在一边看着我,等我走过去再接着玩。有时候,我也想加入他们的队伍,跟他们同场竟技,可他们不敢同我玩,怕不公平。通常情况下,爱打仗的学生,学习都不好。我是个例外,我在男孩子当中打仗第一,学习也第一,尤其是写作文。我爸爸给我们哥几个买了很多小人书(就是连环画),还经常给我们讲一段,中国的古代故事,我知道很多,我还看过长篇小说。

上世纪七十年代,我市中小学生在街头殴斗流血是常有的事。那时候,每个电影院门前,都有一伙中学生寻衅滋事。我经常看到两伙学生手持棍棒,铁锹,一尺左右长的自制的刀,还有砖头互相追打,只要不打死人,没有人报案,也没有警察出面制止。挨打的人自己回家养伤,养好了,再去打那伙人。我从小学到中学每次独自走在离家远点的地方都提心吊胆。打败名人自己就是名人了,越有名越不安全。不知道从哪个楼栋里或是胡同里突然冲出几个拿家伙的人扑向我。我总是东张西望,随时准备逃跑。

当过老大的人走路的姿势和本分人不一样,双膀有一点不自然的摇晃,特点是摇晃臂膀的根部,小臂尽量不动,随根部小晃。像俄罗斯总统****走路的姿势,一只臂膀小摇,另一只随身体微动,看人的眼神也不一样,爱打仗的人都能看懂那姿势,那眼神。那眼神不是友善的,有一点冰冷,人的眼神会说话。老实本分的人一般不挨打,老实人和爱打仗的人,穿的衣服也不一样,爱打仗的人穿得要怪一点。上中学后要穿瘦裤子,戴军帽。瘦裤子是身上穿的肥裤子改的。家长是不给改的,要自己动手。打开缝纫机,在原裤线边上轧一道就行。开始时轧不直,抽抽巴巴的,把开水倒在茶缸里,在新轧的线上熨一熨就行了。小学生是不能戴军帽的,如果戴了,不出一天就得被人抢走。军衣、军帽是整个七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初青年人最美的服饰,商店里是买不到的,主要来源地就是到街上抢。戴军帽是中学生能打仗的典型标志。

抢人家的帽子是要冒一定风险的,军帽也是那人的宝物,那人也非善类,他会誓死捍卫。抢当兵的要容易一些。抢帽子要多人配合,一个人从那人背后冲上去,抓到帽子就向胡同里跑,几个同伙埋伏在胡同里,手中操着家伙,或棍棒,或砖头,那人若敢追,就把他打退。每年深秋新兵入伍的时候,就是货源充足的时候。新兵没走之前,军服就发下去了,这些年轻人穿上新军装,戴上新军帽,洋洋得意地走在街上,如果一个人走到离家远点没有熟人的地方,连衣服也会被人抢走。为了抢帽子和捍卫帽子,我没少打仗。戴军帽走在街上很风光,也很危险。

一九七六年秋天我上中学时,我们一年级有十二个班,每个班都有老大,有的班有两个老大,这些老大互不服气,经常从校内打到校外(主战场在校外),老师管不了,也懒得管。我校有个政教组,这个组专管纪律,弄两个敢打学生的男教师(他们不上课专职管纪律)带几个戴红色红卫兵袖标的学生,每日里在学生中间巡视,发现不轨的学生就揪出来,弄到操场前面正中位置的台上,利用课间操时间,政教组长对着话筒大声地向全体学生、教师介绍这学生的“罪行”。台上低着头的学生都是第一次上去,抬着头的都是老面孔,我也上去过,是低着头上去的。

到了二年级的时候,团伙之间的打斗基本见了分晓,小团伙被大团伙打散或收编后,再到校外找别的团伙打斗。当过老大的人是不会被收编的,他的团伙散了,在学校就没有位置了,只能流落街头。没有哪个团伙能统一江湖,再厉害也有对手。打仗的时候,把对手打跑就算赢了,如果哪个对手跑慢了,被逮到了,一定会被打得头破血流,把对手打死的事很少发生。哪个团伙人多,哪个团伙胜出,一个团伙有十几、二十几个人。其实团伙中真正能打仗的也就四五个人,其余的人就是助威,看到要打赢时,才呼叫着上前助战。这些人经过几次战役以后,也会成为战士。万不要小看这些助威的人,我想就是十万只老鼠排成方阵,敲着战鼓,在一条狗的带领下走在街上,也能吓退狼群。

打仗的目的是为了荣誉,学习成绩好的学生,没有老大或老大团队中的打手受人尊敬,他们是男女同学心目中的英雄。没有几个人学习,也无法安静地学习,老师也不认真上课。我是班里的老大,有责任做不服管的表率,经常在理由不充分的情况下顶撞老师,气得我的班主任经常把我赶出教室。

我的班主任是个二十多岁的姑娘,身材高大粗壮,经常打调皮捣蛋的学生。我也挨过她的打。有一天,我上课去晚了,经过学校体育组,见屋里没人,地上有几颗手榴弹(学生练习用的),我进屋拿了一颗,别在腰间。到教室窗前向里一看,没有老师。就一脚把门踢开,冲进教室,掀开衣服,拔出手榴弹,拉开步子,做投掷状。大喊:“不许动,举起手来。”同学们先是一惊,然后“哈哈”大笑。我的班主任突然从门后转出来,狠狠地给了我一脚。厉声说“把手榴弹送回去”。还有交学费那天,我正想把钱交给她,谁知她说“学费今天必须都交上来,学校要统一送走,家庭有困难的到街道(社区)开证明”。我一听她说“今天必须交上来”心里就有气,心里想我就不交能怎么的。我举手站起来说“老师,我们家没钱,我爸说明天给你借去”。“你给谁借呀?你爸当科长的还能没有两块钱!”她厉声说。我不动声色,摇摇头说“真没有”。心里说我非拖你一天。第二天,我装作很勉强的样子,交给她两元钱。我看到她忍着笑,大叫“你就是故意的”。说完一拳向我打来。我早料到了,一闪身,躲开了。她没打着我,恶气没出去,上课前,她对全体同学说“咱们班,有个缺德鬼,家里有钱就是不交,非要拖全校的后腿,什么心理”?她没点我名,我只当没听见。

一九七七年恢复高考后,校园内有了变化,说以后中学毕业不下乡了,可以考大学,当干部。不久,我市成立了一所高中,说是恢复(因为**********时把高中取缔了),混乱的校园渐次有了秩序,老师也硬气起来了。

一九七八年五月,我在十六中学二年五班的时候,学校把学生按成绩优劣分成了快、中、慢班。把优秀教师,优秀学生集中起来学习,迎接中考。我被班主任踹出去了,她把我分到了慢班,我的物理仅得了八分。学习成绩好的同学开始受人尊敬了。慢班由学校政教组一个以敢打学生闻名的男教师(他什么课也没上过)当班主任,班里连个女生也没有,被讥讽为“光棍班”。集中了全年级的坏学生,能打能闹的都到了这个班,我有种羞辱感,决定不上学了。

我的父母都是老实本份的普通人,本来对我的前程也无多大希望,他们只是担心我不去上学整天和一些小流氓闲逛滋事,总有一天会进监狱。那时候,我父母对我最大的期望就是别“进去”。

父亲有个姐姐在河南省乡下教高中外语,父亲就同她商议送我到那去读书,那姐姐同意了。我对自己能不能好好学习,没有信心,只知道留下来是断无出路,也就同意南下。我同意去河南,还有贪图新鲜,探看未知世界的好奇心。

临行前,父亲很详细地给我描绘了那的生活状况。那是乡下,条件很差,吃水要到几十米外的水井处挑,这个活就是你的,你每天要挑满一缸水,衣服要自己洗,没有电灯,晚上都是油灯,吃的和住的都不如家里。好处是那里没有人打仗,学习风气很好,姑姑能帮你读书,她是五十年代河南大学(曾叫开封师院)俄语系的毕业生,毕业后就分配到了那地方,在当地很受人尊敬。

这真让我感到新鲜,还有担水点油灯的地方。这以前我只在反映旧社会生活场面的电影里看到过挑水点油灯的场景。

我开始想象中原乡下的古旧面貌——天总是有些阴暗,太阳不能朗照,大平原的近处,有一小村子,村口有一大树,粗而高,枝叶茂盛,有些弯曲,上面有口大钟,远处是山的清晰的轮廓,村外是无边的田地,近处有清澈缓流的水,我的新家就在水边。

一九七八年六月,我背上一大包书,独自乘上了我从未坐过的火车,来到了河南省获嘉县亢村高中院内,见到了我从未见过面的姑姑。

她的家就在学校的院子里(暂住在学校),这院子很大,比我市的中学院子大,布局也讲究,正南的大门口,有一棵很高的我叫不出名字的树(几个月以后,我才知道那叫楝树),上面有一口钟,没有《地道战》电影里面的那口钟大,上下课时有一老头拽连在钟摆上的绳子,发出“当当”的响声,看不清是铜的还是铁的。校园内黄土铺地,三栋规整的瓦房,在绿树的掩映之中,院子的最北部是很大的操场,操场东部是学校的菜地,姑姑家的住房在西部最边缘,门向东开,五间青砖黛瓦的房子。我住在最北边的一间,校园的四周是用黄土垒成的围墙。太阳比我家乡的明媚、温暖。因为没有电灯,夜空显得更加高远、清晰,能看到的星星更多。

这亢村公社(现在该叫镇了吧)不小,不知道有多少户人家,全部是低矮的房屋,有青砖的,有红砖的,房盖上是深青色的瓦片。东北的房子都是朝南的,窗子都很宽敞,为的是采光。这的房子也多是朝南的,南窗多用遮光的东西遮住,或是废纸壳,或是旧木板,只开中间的门,透过门望进去,有一老旧的木方桌,桌上正中的位置,摆着一老人的铅笔画像,贴在木板上。桌的两边有宽大的木椅,屋子里很阴暗。一问才知道,画像上的老人是那户人家的先人,因为买不起大照片,就找当地的画匠给画一张,听说画一张一块钱。屋旁树下的石头上常坐着几个抽烟的中老年男人,这烟杆有半尺多长,成人小手指粗,木制,头有一小坑,约有两个大米粒大,把生烟用力压入小坑,也就能抽两口那烟就烧没了,嗑出烟灰,再塞烟叶。这人的身边通常放着一半导体收音机,里面一女声大声唱着豫剧。

村口没有古树,村外有一条几米宽的泛着黄沙的河,那是从黄河引水灌溉庄稼的倒水沟。整个公社只有一座三层的楼房,不知道是什么单位,像是政府。有一条商业街,很短,很窄,很乱,商店也不大。每月初五、十五、二十五有集,赶集的人很多,整条街都被卖货和买货外加闲逛的人挤满了。有两个摊贩卖野兔子肉,熟的,被火和糖熏烤得颜色特别好,不知道是什么味。那是奢侈品,每次经过那摊子,我都要多看几眼,舔一下嘴唇,咽一口唾沫,知趣地走开。这儿的豆腐是固态的,可以用手托着,三角钱一市斤,味道比东北的半固态半液态的豆腐好很多,姑姑经常让我买一块钱的。

初到异乡,我感到非常孤独,没有伙伴,听不到乡音,看不到熟悉的街巷。姑姑一家人虽然待我很好,可我知道那是客情。我像林黛玉进贾府时一样,“步步留心,时时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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