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夜旋即而至,客厅里是一棵陆达慧亲自装饰的圣诞树。半米多高的冷杉树上,除了缀满洁白的六出雪花,金红两色的糖果、铃铛和圣诞老人的头像外,树顶上是一颗大大的红色五角星,星星下面别着饰有金色条纹的红色蝴蝶结,树下三分之一处更是挂了一个大大的戴三色雪帽穿三色雪衣、顶大一白鼻子、细胳膊细腿的圣诞老人。
“谁布置的呀?好漂亮哦。”爱梅绕着圣诞树随口问道。
陈义天正巧站在她旁边听到了,瞟了眼正在桌子那边专心给大家分切蛋糕的陆达慧,竟然露出了娇羞的笑容:“她布置的。”说完也觉得自己的笑有些傻,忙整顿肃容,悄看爱梅,好在她似乎是自问自答,压根儿就没注意到边上的陈义天。陈义天顿觉尴尬,摸摸鼻子,找龙王他们去了。
饭后没多久,念平就吵着要睡觉。陆达慧知道她的心思,睡着了圣诞老人就会给乖小孩派礼物。
等念平把陈义天的大袜子挂在床尾,乖乖睡下后,陈义天一行七人去了舞场玩。
陈义天和陆达慧自是一对。李明和龙潜也很快找到了自己的舞伴。况豹一脸蛮横样,碰了三次壁,只好坐回龙王和爱梅身边。龙王,坐在舞场里,却像身在世外。
陆达慧看龙潜搂着一细眉细眼的年轻女子从他们身边翩翩舞过,不由皱了皱眉,对陈义天嘟囔道:“龙潜心里到底怎么想的啊?”
“他们不是小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知道怎么处理。”陈义天笑着,紧了紧陆达慧腰上的手,凑到她耳畔小声道,“专心一点,只准想我,不许想别人。”
舞池外,爱梅已经连干了两杯酒。
“你这样喝会醉的。”龙王淡淡道。
“不会,我习惯了。”爱梅笑道,眼睛追着舞池里翩翩起舞的龙潜。
“那,这个,爱梅,你教我跳舞,好吗?”况豹支吾道。
“不!”爱梅断然拒绝,而后又笑着解释道,“我也不会跳。”
“这样喝酒也无趣,我们划拳吧,你会吗?”况豹又没话找话。
“我只会十五、二十。”爱梅道。
“那就这个!”况豹喜道。
等陈义天他们跳完一支舞回来时,爱梅已经微醺——她一直在输。
“她怎么了?”陆达慧问道。
“姐!我们来一把,我想和你喝。”爱梅听到陆达慧的声音,傻傻笑道。
“八杯杜松子。”龙王淡淡道。
“酒量不错。”陈义天笑道。
就那么两句话,爱梅又输了,陆达慧还没来得及说话,她已经一口干掉杯中的酒。喝得太猛,呛得她咳嗽起来,咳得眼里泛泪花。
“慢点!”陆达慧忙给她拍背顺气。
“没事,今晚是平安夜,我们要不醉不归。”缓过劲的爱梅,一个劲地笑,眼睛因为泪光而闪闪发亮。
等龙潜玩够了,再出现在他们面前时,爱梅已经醉得不行了。见到龙潜,她一脸灿笑地像无尾熊,要挂在他身上。龙潜身子一闪,爱梅一下子扑到了地上。幸亏酒精的麻痹,她没有觉着痛,只是笑。
“龙潜,你干什么!”陆达慧怒道。
龙潜黑着脸不说话。
陆达慧把爱梅从地上扶起来,她还在笑。
“龙潜,你太不是男人了!”陆达慧为爱梅打抱不平。爱梅在一边,一直高高低低地唤着龙潜的名字。
龙潜不屑地撇开脑袋,不作一字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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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早,念平就醒了,比陈妈醒得还早。她坐起来,第一件事是查看挂在床栏上的袜子。袜子里只有两颗果汁糖,念平先是欣喜,然后又阵阵失望——睡前,她曾祈祷,希望能得到一套木质的小桌子、小椅子。念平看陈妈睡得正香,自己翻下床,靸着鞋子,去了陈义天他们的房间。
门一拧开,陈义天就醒了。
“怎么了?”陈义天带着睡意,笑问道。
“圣诞老公公来过了,这是他送给我的糖。”念平把糖果给陈义天看,然后在他的帮助下,爬上大床。陈义天拉开被子,让她钻进他们中间。
“是吗?圣诞老公公长得什么样子?”陈义天轻声问道。
“不知道。我没看到。爹地,我是不是坏小孩啊?”念平问道。
“嗯?”陈义天不明白她为什么会这么说。
爱梅之前有跟他们说过关于圣诞老人派礼物的事。他俩对着那袜子发了好一阵呆,除了糖果,夫妻俩实在想不出还能放什么靠谱的礼物到袜子里。
“爱梅姨姨说,圣诞老公公会给好孩子他们想要的礼物。可他就给了我两颗糖。是我做得不够好吗?”念平撅嘴道。
“这个——可能是圣诞老公公带的礼物不够。嗯,别的小朋友没有爹地妈咪,没有那么多叔叔,送他们礼物,他们只有圣诞老公公。所以——”
“所以,圣诞老公公就先送他们礼物。”念平抢着说道。
“对!所以,不是我们念平不乖,是因为念平已经有好多人疼爱了。圣诞老公公给念平糖果,是想告诉你,你是个幸福的好孩子。”瞎掰完这些话,陈义天自己都佩服起自己来。
“嗯!”念平顿了顿,又神秘笑道,“我有礼物给你和妈咪哦。”
“是什么,给我看看。”陈义天很是惊喜。
念平抿嘴轻轻笑,忸怩了一下,攀着陈义天的脖子,在他脸颊轻轻一吻,又转过头,在陆达慧脸上亲了一口。陆达慧再也忍不住,笑着睁开了眼。其实,念平爬上床的那会儿,她就被吵醒了,可是他们父女俩萌萌的,暖暖的对话,让她舍不得打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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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念平坐在圣诞树下,幸福地拆着礼物时,龙潜的公寓里,爱梅抓着阵阵跳动的头皮也挣扎着醒了过来。
她靠在床头,想了好一会儿,才模模糊糊想起昨晚发生的事情。
晚饭后,他们去了舞场。她喝了很多酒,醉了。
爱梅一下子彻底惊醒,低头一看,昨晚上穿得那套鹅黄色洋装已经换成了她平日里穿的睡衣。这个房子,就只有她和龙潜住,那么,是谁帮她换得衣服呢?除了龙潜,爱梅想不到第二人选。
匆匆换了衣服出房间,爱梅看到龙潜正在厨房里煮粥。她尴尬地笑笑,讨好地说道:“昨晚,对不起,我也没想到会喝那么醉。”
龙潜没有理她,专心地煮粥。
“是你给我换的衣服吗?呵呵,一定是我吐了吧。那个,那个,对不起。我,我保证,我发誓,从今以后,我再也不喝酒了。”爱梅在龙潜背后,绞尽脑汁地想着话说。
龙潜还是没有转头。
爱梅只觉得脑袋痛得不行,她实在是想不到这时候除了对不起,还应该说些什么,能让龙潜看她一眼,和她说说话。
爱梅脑袋一热,啪的一声,自己扇了自己一耳光。
龙潜愣了一下,继续仔细地用勺子搅着砂锅里的粥。
啪!啪!啪!一串又响又亮的耳光声。
“打够了就过来喝粥。”龙潜终于转身,盯着爱梅红肿的脸,无奈道。
干贝蔬菜粥——爱梅吃得又哭又笑。
“吃完了就把卫生间里的脏衣服洗了。”龙潜冷冷道。
说完,换了身衣服离开家门,独留爱梅一个人在家。
卫生间里堆着两个人的脏衣服,上面都沾满了呕吐物。爱梅吐吐舌头,不用脑袋想,都知道自己昨晚吐得有多厉害。
长叹一口气,她认命地开始洗起衣服。
洗着、洗着,肥皂水在她的手上幻化出了彩虹,她笑着轻轻一吹,泡泡悠悠飞了起来。
爱梅开始孩子气地玩着肥皂泡,就好像回到了日惹,她出生长大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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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梅是日惹的第三代华侨了,她全名叫曾爱梅。她的祖先刚到爪哇时,被称作猪猡,做着最低贱的工作;到了她这一辈,他们一家已经搬到日惹城,开了一家中国餐馆,生意颇好。爱梅还有一个大她十岁的哥哥,从德国医学院毕业回来后,在城里开了一家医馆。爱梅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从小受尽宠爱,衣食无忧。
可能是因为爱梅的母亲有一半葡萄牙血统,她从小就是个美人坯子。高挑的身材;在阳光的照耀下,自然卷的头发呈现出亚麻色;本来就挺巧的鼻子在深深眼窝的映衬下,显得更加挺拔;她的眼睛不是纯黑色的,带了点紫罗兰的颜色。
爱梅从小不乏追求者,但她却义无反顾地爱上了日惹城里的混混头领——龙潜。
十四岁那年的暑假,爱梅和她的女伴们去海边度假。娇生惯养的她,因为一点点小事和女伴们拌嘴,赌气一个人去海边游泳。
就是那天,她遇到了龙潜。
一向自诩水性很的她因为脚抽筋,整个人在海中浮浮沉沉,当她绝望地闭上眼睛,等待死神降临时,她感到有一双有力的臂弯把她从海里托了起来。爱梅睁开眼,看到一张黝黑的脸。
也是那天,喝了海水的爱梅,刚一上岸,就实在没忍住,吐了救命恩人一身的秽物。那个时候,龙潜很嫌弃地把手脚俱软的爱梅一把推在沙滩上,自己跑开了。
整个假期,爱梅的脑袋里都是那个救她的被阳光晒得黝黑,拥有小老鼠般跳跃肌肉的华人男子。在此之前,爱梅身边围绕的男性,只限于隔壁男校和她同龄的男孩子们,和龙潜比,他们太过于稚嫩;而爱梅的父亲和哥哥,这两个她所亲密的男人,他们一个埋头于账本,一个忙于实验室,虽然日惹的阳光撩人,但他们依然皮肤白皙,当然也没有坚实的肌肉。顿时,龙潜——虽然那个时候,爱梅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在她蠢蠢欲动的心里,龙潜的地位早已经超越了别的男人。
重新回到学校后,爱梅日益忧伤起来,即使是在她最爱的音乐课上,她所弹奏吉他的曲调也略显惆怅。学校一尘不变的枯燥生活,让她想要逃离。爱梅瞒着家人,交了一个大她两岁的男朋友,那个小子有和龙潜一样黝黑的脸庞。很快,爱梅学会了逃学,她和他在一起,开始抽烟、喝酒、跳爵士舞,吉他被放在墙角,积了厚厚的灰。
爱梅的男朋友邀请她参加一场由他朋友在树林里举办的聚会。那天晚上,他们喝了很多酒,他们靠在树干上接吻,这不是第一次,可是那个男孩还想要更多,当他把手伸进爱梅的洋装裙里的时候,爱梅的酒一下子醒了很多,她拒绝了他。即使再叛逆,她还是知道一些事情如果做了,就再回不了头。
爱梅的拒绝让她男朋友很恼火,他打了她,用很刻薄恶毒的话羞辱她。气急的爱梅抓住身边破碎的酒瓶猛地扎进那个男孩的身体。男孩摇摇地倒下去,在场所有人都愣了。在他们反应过来,要追她时,爱梅已经飞快地往外逃走。
又怕又急的爱梅撞进龙潜的怀里,被他一把拉住。
“怎么回事?”龙潜问道。
“小龙哥,这女的杀人了。”一个十七八岁的大男孩答道。
“你杀人了?”龙潜低头看着面前这个浑身哆嗦的女孩儿。
“我、我、我不知道。”爱梅一个劲得抖,头发凌乱,嘴上的口红已经化开糊了一嘴,手上还滴着血,是她男朋友的。
“去看看那人死了没有。”龙潜淡淡道。
男孩没有死,可也伤得不轻。龙潜让人把他送到小诊所时,也大概了解了事情的始末,让聚会上的人不许找爱梅的麻烦:“对自己的女人都用强,没死算他幸运。”
这件事,把爱梅吓坏了。她躺在床两天两夜,一有人敲门就恐慌,时时刻刻担心有警察找上门。
最后,除了她自己,家里的生活都一如往常。
爱梅又回学校上课了。渐渐平静下来的她,这个时候才想起,在小树林里为她解围的竟然是海边救她的男人。
“嗨,Amy,你弹得是什么曲子?”一个女孩坐到了爱梅身边。
“啊?我随便弹弹的。”爱梅慌忙收回自己的思绪,放下吉他。突然又想起一件事来,问那女孩道:“对了,Ann,你哥哥回家了吗?”
Ann摇了摇头,奇怪道:“你怎么突然想到问他?”
“你哥哥不是认识很多人吗?我想问他认不认识一个叫小龙哥的人。”爱梅小声道。
“小龙哥?”Ann的脸色微变,小声道:“天,你怎么知道这个人。Amy,他不是好人,他比我哥哥可坏多了。我听我哥哥说,他是天义盟的负责人。”
“天义盟?”
“嗯。他们绑票、杀人、收保护费、走私......什么坏事都做。”
爱梅不再说话,她无法把龙潜和杀人放火联系起来,可又一想,那天在小树林,那些小混混好像都怕他。
“Amy,你说话啊,你答应我,可千万不能去招惹他。”Ann拉她袖子,让她回过神来,“走了,修女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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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梅没有听从好朋友Ann的劝诫,她独自一人,穿过长长的市集,找到一座唐楼——她打听到,龙潜就住在那里。
唐楼外,有几个游手好闲的年轻人,爱梅认得其中一个在树林聚会中出现过。
“喂,小妹妹,你不在学校唱圣经,怎么跑到这里来了?”年轻人痞笑道。
“我找小龙哥。”
“喔?你太小了吧!”那个人怪异地笑叫,所有人都夸张地笑了起来。
爱梅咬了咬嘴唇,深吸了口气,又重复道:“我要找小龙哥。”
一连好几天,爱梅天天都在唐楼外等着龙潜,她的执着也得到了那帮小混混的敬重,没人在嘲笑她、戏弄她。到了第十天,终于让她等到龙潜搂着一个女人回来。
“小龙哥,那个小姑娘找你好多天了。”最先嘲笑爱梅的那个年轻人,这会儿也最先提醒龙潜,爱梅的存在。
龙潜果真是在那个人的提醒下,才注意到小小个子的爱梅。
“你是谁?找我干什么?”龙潜淡淡道。
“我,我叫爱梅。我是来专程谢谢你的。”爱梅鼓足勇气,走到龙潜面前,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认真说道。
“谢我什么?”龙潜笑了,虽然眼睛依然很冷。
“谢谢你救了我,在小树林,还有暑假在海边的时候。”
“哦,海边是你啊。”龙潜似乎这个时候才认出被他救过两次的女孩子。很快,他又恢复他油腔滑调的本性,嘲笑道:“那你用什么来谢谢我?不能只是嘴里说说吧。”
“我——”爱梅想说,给钱。可她又想,龙潜应该不缺钱,而且她的钱都是父母亲所给,并不真正属于她自己。愣了一会儿,她终于决定帮他打扫卫生,用自己的劳动来谢谢龙潜:“反正,你肯定是请工人帮你打扫卫生,那还不如我来做。”
龙潜鬼使神差地同意了爱梅的提议;爱梅也正大光明地出入于他的家。
期间,龙潜带过各式各样的女人回家,爱梅像门神一样杵在那里,搞得龙潜什么兴致都没有,又拿钱打发那些女人走。这个时候,爱梅总是很高兴,会讨好地端一碗她煲的靓汤给他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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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梅一天天长大,龙潜身边的女人也越来越少。等他察觉到情况不对时,他身边的兄弟们,几乎都已经把爱梅当作大家嫂般对待。
“龙潜,我毕业了,我们去庆祝,好吗?”爱梅笑道,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不再叫他小龙哥,而是直呼大名。
“回去跟你爸妈庆祝。”龙潜冷冷道。
“不要!我要和你庆祝。”爱梅不依。
“去!去!去!哪边凉快哪边呆着去。我忙着。”龙潜没多大耐烦心。
“你忙什么?我帮你。”爱梅继续赖着他。
“你滚一边儿去,就是帮我了。”龙潜冷言。
那个时候,他是真忙,因为陈义天和陆达慧到了日惹。
“那好吧,我先回家,等你不忙的时候,我再来找你。”爱梅拿起她扔在一边的包包,突然风轻云淡地来了一句,“龙潜,我爸在问我,我们什么时候结婚。”
“什么!”龙潜惊得大声叫了起来,“什么结婚?结什么婚?你神经病啊!谁和你结婚!”
“逗你玩呐。”爱梅笑道,趁龙潜发火前,逃离了他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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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梅的父亲当然没有说过那句话。
不管爱梅多么小心谨慎,“她和日惹的混混头子在一起”的流言蜚语还是间或传到了她父母的耳朵里。
爱梅的父亲对此非常生气。在只有他和爱梅时,他很直白地像爱梅询问坊间传言的真实性。爱梅也没有掩饰,她甚至大胆地说出“非龙潜不嫁”的豪言壮语。结果,当然是被他父亲狠揍了一顿,这是第一次,她被父亲揍。
伤一养好,她就立刻找机会去了龙潜的屋子。几天没去,龙潜的屋子已经快媲美垃圾场。爱梅不嫌弃,反而很高兴,她哼着小曲,帮他打扫卫生、收拾屋子、洗堆积如山的脏衣服。只有在这个时候,龙潜才似乎是离不开她的。
龙潜压根没有在意这些,当然更没有注意到爱梅在煎熬。不仅爱梅,她的父亲也在煎熬。
爱梅的父亲四处托人寻找合适的对象,只想等到爱梅中学一毕业就把她嫁出去,免得她成为家族的耻辱。
而爱梅也在静静地等待毕业,她期望毕业那天,龙潜能向她求婚,或者她向他求婚也行。只要他同意和她在一起,她就敢面对未来未知的狂风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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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现在,她只是那么随意地试探了一下,就遭到了龙潜激烈的反对。爱梅只觉得心都快碎了,她脸上带着笑,当冲出房子后,才敢让眼泪小心翼翼地流出来。
回到家的爱梅,被父亲反锁在了卧室。她反抗、哀求、绝食......什么方法都尝试了,也丝毫没能让她的父亲心软一点点。当她靠着门,坐在地上嚎啕大哭的时候,龙潜正陪着陆达慧在市集上打盹。
两天后,已经不太能站起来的爱梅被哥哥抱到床上,母亲用湿帕子擦干她脸上的眼泪,又给她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裳。
“你爸爸也是为你好,等你再大一些,你就能明白你爸爸的苦心了。女人总归要有一个安稳的家。而这些,那个人是不能给你的。”母亲劝她。爱梅瞪着眼睛,直直望着床帐,双眼空洞无物。哥哥给她手背插上针管,她也毫无反应。
又一个夜晚过去,营养液在爱梅的身体里起了作用,她的意识渐渐恢复,她第一想到的是龙潜的屋子是不是又乱作一团。
哥哥来看她,她还是开心地挤出一个笑脸给他。哥哥端了一个小餐桌放到床边,温柔笑道:“你最喜欢的干贝蔬菜粥。”
“哥,你放我出去好不好?”爱梅求道。
“他是垄川的,他们家在垄川开有制鞋厂。他是他们家最小的孩子,今年二十了,在一家报馆当记者。Amy,给自己一个机会,去见个面。如果你确实不喜欢,我一定不会让爸爸把你嫁给他的。”哥哥揉着她的头,一如既往地温柔。
爱梅闭上眼睛,一滴泪,从眼角横着滑到了枕头上。
爱梅去见了那个叫默吟的男人。默吟如他名字一样,是个儒雅的男子,虽然从小生长在富裕人家,身上却没有一点骄奢的气息。他衣着端正,眼睛里永远含着悲天悯人的柔情,双手比爱梅还要细嫩。
爱梅和他在母亲的目光下约会。
在阳光明媚的客厅里,他娴熟地拉起小提琴;爱梅则在母亲的要求下,用她蹩脚的钢琴去应和。一段D小调,被爱梅破坏殆尽,连她自己都听不下去。有时候,默吟也会用他浓郁的英伦腔,为她们朗诵泰戈尔的诗集。好几次,爱梅在他朗诵到最动情时,响起微微的鼾声。
“Amy小姐真是可爱。”每次爱梅有什么失礼行为,默吟总是这样包容地笑道。
日子一天天过去,默吟赢得了爱梅父母和哥哥的信任。当他说想让爱梅陪他到街上走走时,他们欣然同意。
仿佛鱼儿回到大海,鸟儿飞向天空。刚离开母亲的视线,爱梅就不顾一切得狂喊、狂叫,一路猛奔。
“Amy小姐,你要去哪里?”默吟在后头追,因为他总是要顾忌他的形象,所以当他追上爱梅时,爱梅已经拖着脚从唐楼上下来了。
默吟问她,她也不回答;默吟就默默地跟着她后头。
每天他们都出门约会,每次默吟都看着她带着希望的光芒去唐楼,然后再黯然地出来。
有一天,当他们一前一后,气氛压抑地回家时,爱梅突然转过身,很认真地对默吟说“我要逃,你帮我。”
爱梅跟默吟讲她和他的故事,从十四岁到十七岁。讲龙潜救她;讲他们一起扮鬼吓唬修女;讲他们一起在楼上,往过路的人头上泼水玩;讲他们一起养的斗鸡,为他们赢了一大笔钱,后来他们用这笔钱,请在场所有人喝麦芽酒;讲她给他收拾屋子,他顽劣地把刚刚收拾好的东西再弄乱,气得她想揍他;讲她第一次为他做饭,手指烫了个泡,他找药油给她擦......
那一天,在咖啡馆里,默吟听爱梅讲龙潜,听了足有两个小时,连龙潜吐槟榔渣,在爱梅的描述下,也变得个性十足、与众不同。
默吟被他们的爱情折服、感动。当爱梅说完时,他迫不及待地问道:“要我怎么帮你?”
“我要去香港找他。”爱梅小声说出憋在心里许久的打算。
默吟沉默不语。如果只是帮爱梅送送信什么,顶多被长辈骂一顿,可是帮助她逃到遥远的香港,这是默吟的脑袋怎么想也想不出来的。
“我们两个根本不合适,而且除了他,我谁也不会嫁!”爱梅见他不说话,急道。
“不、不,Amy小姐,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也从尚恋爱自由。不是我不帮你,可这个也太大了。如果你在香港出了什么意外,我会一辈子不安心的。”默吟急忙解释。
“不会有意外。我知道他在香港住哪里,只要我找到他,就不会有任何意外了。”爱梅哀求道,“求求你,帮我逃走。如果再让我呆在这里,我会窒息而死的。”
爱梅带泪的哀求,触动了默吟心里诗人般的悲情浪漫情怀。他把她送上了开往香港的邮轮。***********************************************************
清水冲刷着衣服上的泡沫,爱梅站起来,把衣服搭在手臂上,一寸一寸使劲拧干。觉得手酸时,便两只手换着,跳着脚甩了下手,谁想脚下一个不注意,一脚踹翻了水盆子,水漫了一地。
“你再笨点,就给我滚回日惹去!”龙潜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的,一把把爱梅从水房里扯出来,她踉跄一下,差点摔倒。
“我不是故意的。”爱梅急忙解释。
“那边——坐好!”龙潜指着沙发,冷着脸道。
爱梅捱到沙发上坐好。沙发上有一条崭新的印花丝巾。爱梅看了看,又笑了,前两天,突然降温,她无意嘟囔了一句,希望能有一条印花丝巾。
龙潜在水房拖地,爱梅拿着丝巾蹭到门口。龙潜瞟了她一眼,淡淡道:“给念平买新衣服时,商场送的。”
“那我也谢谢你!”爱梅笑得没心没肺。